教育部部務會報昨天通過「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」草案,

老師任職廿五年、滿五十歲即可申請退休獲准;

但若選擇月退俸,必須滿六十歲才能支領,

其間的十年沒有任何退休金。

新制對十五萬七千多名未滿四十五歲的老師影響最大。

新制增加了月退「起支年齡」的限制,可領月退俸的年齡將延後。

也就是說,選擇領取月退俸者,可領月退的年限縮短。

例如原來五十歲退休的老師,平均可領到八十歲,依現制可連領三十年;

但未來只能支領二十年,政府可因此減輕財政負擔。

不選擇月退俸的教師,仍可一次領取退休金。

根據過去的經驗值,領一次退休金平均可拿到四、五百萬元,

選擇領月退俸的話,

五十歲退休者若領到八十歲,卅年間最多可領到二千五百多萬元,

未來延到六十歲才可支領,領取總額將少八百多萬元。

教育部指出,這項草案將送行政院審議、立法院三讀後實施。

政府擔心對全部廿三萬名教師衝擊太大,將訂定十年緩衝期。

實施第一年可立即滿額領取的年資加年齡指標為七十五

(例如任職廿五年、年滿五十歲,兩數相加七十五),

實施次年為七十六,十年後才實施八五制。




我只有幾個感覺:

沒有18%,一點都不在意,因為從開始教書就沒有了!

教書教七八年只調過一次薪3%,那就算了!

我實在無法想像我教到60歲才能退休的模樣~
我更不能想像我到60歲要退休的時候,
可能連退休金都領不到.

奇怪,我的小學老師七早八早退休,每個月領月退還六七八萬,
每天在家含飴弄孫跟小孩子玩~
我們學校其他退休的老師也一樣ㄟ~

我們真是活在悲哀的年代~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小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